最近小红书的大数据不知道抽了什么风,明明我只是刷刷色图、吃播和游戏攻略,硬生生给我插入一些有宗教信仰和没有信仰的人群矛盾对立的文字。本来国内的基督教风气就难评,还总给我推。
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不是那种典型的基督徒。即便是在某些人眼中,基督徒这个标签往往意味着一切虔诚、迷信的象征。然而正如我在《我很怕遇见基督徒》一文中提到的,我对国内大多数基督徒群体的感受是复杂的,甚至可以说是负面的。我厌恶国内大多数基督徒对性少数群体的偏见,也讨厌某些近似异端或“邪教”的基督徒的传教行为。大数据可能以为我和基督徒有某种共鸣,便一次次将这些争议性话题推送给我,这也让我愈发对这些所谓的“尊重”之类的概念产生了质疑。
在小红书的帖子中,有个女性分享了她与男友因为信仰问题发生争执的经历。她认识了七年的男朋友来自一个全家信仰基督教的家庭,而她自己则是无宗教信仰者。她男朋友从小就被送入神学院深造,这一做法让她感到极其困惑,甚至因此抱怨男朋友的家人把宗教信仰当作生命的全部,忽略了他未来的职业生涯。虽然男朋友一曾邀请她加入信仰,但她婉拒了,她觉得国家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未来宗教的发展肯定会受到“制约”。她说:“我尊重所有信仰,但同时希望他的信仰止步于他这一代,不希望带给下一代。”更关键的是,她甚至表示,自己感情稳定,但因为信仰问题,实在看不清未来的路,搞不清楚这段感情会不会因为宗教信仰的差异走到尽头。而她的男朋友,则坚持自己的信仰,无法接受女朋友的这种要求与解释。
或许这些内容看上去只是一些个别人的困惑,但当我看完这篇帖子后,产生的最大感触并不是对其中信仰冲突的理解,而是对她所谓“尊重”信仰的逻辑产生了浓烈的反感。她口口声声说“尊重所有信仰”,但一边却说“我希望他的信仰止步于他这一代”。这样的“尊重”,听起来简直就是可笑。这就像是有人对你说:“我尊重你,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再做自己,不要去做那些让别人感到不舒服的事。”这种“尊重”有几分真诚,又有几分隐晦的贬低呢?
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能更清晰地认识到这种“尊重”到底意味着什么。假设一个虔诚的宗教信仰者说:“我尊重没有信仰的人,但是我希望未来的人都有信仰,而不是没有信仰。”试问,这种话听起来像是在尊重别人,还是像是在对别人的选择进行一种隐形的压迫?说穿了,这样的尊重,实际上的本质是“容忍”,一种带有歧视的容忍。
这种“尊重”的表现,是在告诉别人:你可以存在,但你应该保持沉默。你可以有信仰,但你不应该让你的信仰“影响”到我。你可以是你自己,但请不要以任何方式让“我的世界”感到不适。这种态度听起来温和,却暗藏矛盾与自我中心的优越感。她的“尊重”其实是站在自己视角上,以自己的世界观为标准,去“容忍”别人,最终的结果无非是将对方的信仰压缩成一种“妥协”的状态。她希望他的信仰不再延续,最好止步于这一代,这种想法,归根结底不过是一种深深的自私,乃至一种对信仰自由的深刻蔑视。
信仰自由的内涵远非仅仅局限于宗教层面的选择,它涉及人类的认知、精神需求与世界观的构建。从哲学的视角看,信仰不仅是宗教的专属范畴,任何一种对某种理念或世界观的深刻依赖与坚定信念,都可以被理解为一种信仰。这种信仰并不必然与传统的宗教形式挂钩,诸如马克思主义或无神论等非宗教信仰体系,也能承载类似于宗教信仰的精神功能。例如,马克思主义的追随者将马克思的理论视为揭示社会与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真理,这种信仰体系深深植根于对社会进程和历史变化的认知,而无神论者则坚信宇宙与生命的存在无需依赖任何超自然力量,这同样可以视作一种信仰。其核心不在于否定神的存在,而是建立在对自然界和人类生存方式的某种哲学性信念之上。
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信仰本质上是一种无法通过纯粹理性验证的“认知姿态”,它超越了可以通过经验验证的领域,进入人类内心深处对于意义、存在和终极实在的探索。康德的哲学区分了“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认为对于上帝、灵魂不朽等超验事物的存在,理论理性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明或否定,因而这些存在必须作为“实践理性”的假定而存在。信仰在这里被看作是对这些超验实在的非理性接纳,它并非通过纯粹的理性推理得出,而更多是一种直觉性、情感性甚至是意志性的认同。正因如此,信仰的作用并非在于提供理性证明,而在于提供对个体存在的意义感和目的感的支撑。
无论是对宗教意义的追求,还是对哲学真理的信仰,这些形态的信仰无一不构成了个体世界观的一部分,并且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影响了个体及社会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信仰自由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得以定义,它不仅仅是“选择某一宗教信仰”的自由,而更是对个人精神独立性与选择权的尊重。在自由主义的框架下,信仰自由的核心应当是“选择”和“表达”的自由,即每个个体都应当有权选择并自由表达自己的信仰,无论这一信仰是宗教性的、哲学性的,还是完全无神论的。每个人都应当拥有权利,在不侵犯他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前提下,自由地追求他们认为有意义的信仰体系,表达对世界、生命与存在的理解。
从更广泛的角度看,信仰自由并非对某一宗教或信仰体系的特别优待,而是对所有信仰形式的平等对待与尊重。每一种信仰,无论是古老的宗教信仰,还是现代的政治理念或哲学思维,都应当被视为个体自由表达与精神生活的一部分,理应在社会层面上获得相等的关注与保护,意味着社会容纳不同思想、不同信仰形式并尊重个人在精神领域的独立性。
一边说尊重,一边又隐形歧视的这种现象,在我们社会中并不少见。常常会听到一些人说:“我尊重同性恋,但我不希望他们公开自己的性取向,因为这样会让我感到不舒服。”你是否发现,这种“尊重”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着一层隐形的偏见。表面上是宽容,实则是强加于人并不平等的规则。这种言辞表面温和,却把“我不舒服”这个理由摆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仿佛一切都应该为了他的“舒适”感受而妥协。她的尊重不是平等的,而是一种上对下的“恩赐”式的容忍。
这样的思维模式不仅仅局限于个人情感的范畴,甚至已经渗透到社会层面,成为一种普遍的观念。例如,近年来,社会上对于基督教、穆斯林、甚至其他少数宗教群体的态度常常是矛盾的。一方面,国家大力提倡“宗教信仰自由”,但另一方面,社会上常常流行着一种隐形的压制态度,甚至是对宗教群体的轻视或敌视。就像我们可以在某些社交平台上看到这样的话:“我尊重基督徒,但你们能不能不要在公共场合谈论你的宗教信仰?不要让我们感到不适。”这与那位女性的观点如出一辙:尊重的背后,是一套潜在的规则,而这个规则并非以平等为基础,而是以不打扰自己、保持舒适为前提。
更讽刺的是,这种“尊重”的标准竟然时常被用来为所谓的“文明”与“理性”辩护。我们社会的主流话语总是鼓励人们在公共领域展示理性、宽容、开放的态度,然而,很多时候,所谓的理性与宽容不过是隐藏在一套看似中立的逻辑下的偏见。那些号称“理性”的人,往往是在以最温和的姿态压制和边缘化那些与自己观点不同的群体。我们不断在口头上宣扬宽容与尊重,但实际上却在无形中制造了无数无法跨越的鸿沟和墙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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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书要的是流量,这种矛盾对立,以及戾气很重的帖子是流量来源。我也在讨论大学生请假问题的文章里提到了。
爱因斯坦曾说:当科学家登上一座高山之后,发现神学家早都坐在那里等你了。
我对佛教感兴趣,基督教也有一些了解,而且我发现基督教和佛教没有任何冲突,他们对世界的解释完全对的上,但马克思不行。
是这样的,所以这类平台并不适合去分析事实,纯粹只是情绪的发泄地而已。如果不提某些具体的宗教教义,的确这两者对于世界的认知存在相似之处。我也更喜欢去认同各种宗教的相似之处,而并非去纠结具体的教义之差。
矛盾才是流量的重点。
“即便有不信的,这有何妨呢?难道他们的不信就废掉神的信吗?”
罗马书 3:3
另外 “小红书”就是垃圾app 建议立即删除掉 我就从来不看
因为理论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正所谓强者制定规则,弱者遵守规则,反映到现实则是群体中的“大部分”拥有对“自由”的解释与裁定,不可否认的是制定的初衷确实是真正的希望消除压迫,但某些人借助群体中“大部分”的身份,将此延申到一种上对下的 “恩赐”,一种“我让出了自己的利益,不要不知好歹”的优越感,将其压迫到群体中“少部分”的身上,以此来满足自己的优越感,彰显自己所谓的“礼貌”与“素质”,同时还可以和群体中的“大部分”刷一波身份认同感,而在群体“大部分”中的大部分人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这些言论深层的意思,很容易被某些人“隐藏式压迫的言论”给带偏,从而更加加剧对群体中“少部分”的压迫。
是这样的,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多数即正义”的观念,这种思维方式不仅根深蒂固,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人们对权力、正义与道德的理解。其中的多数人利用在社会结构中的优势地位,不仅在资源分配上占据主导地位,还在话语权的构建上具有决定性影响。
虽然理论上法律应当作为公正的保障,以实现公平与正义,但它的局限性同样很大。法律的公平性本应避免权力的不当集中,但在实际操作中,权力与法律往往互相影响,多数人常常将自己的利益与社会规则相绑定,从而忽视了少数群体的权利与声音。
一些人试图寻求一种超越人类有限理解的“绝对正义”,并将其寄托于神秘或超自然的力量上,正如宗教所追求的那样。宗教提供了一种形式的“超越性正义”,它试图弥补法律和人类社会制度的不足。然而就如文中所说,宗教同样也会受到各种方面的影响,进而变质。
然而超越人类的“绝对正义”是不存在的,或者说“由人类掌控”的“绝对正义”是不存在的,从道德上来说,只要你作为“人类”这个族群,那么“人类”这个标签就会一直束缚你,只有不属于“人类”这个族群,才算是真正摆脱了“人类”这个标签,就像《三体》中叶文洁认为三体才能拯救人类一样,以及火影中鼬对自己家族的理解(当然这两个例子都是属于极端咯),唯有标签之外,才能做到真正的“绝对”,否则只会无限接近,但做不到“真正”。从现实来说,既得利益者怎么可能为了所谓的“绝对正义”放弃自己所掌控的利益,如果说存在第三方来对人类实施“绝对正义”,那么这类人将会第一个跳出来反对。如果由人类自己来实现“绝对正义”,那么谁来定义,谁来裁定,谁来实施,谁来监督,这都会是一个问题,而唯有第三方,才有可能实现。
伪尊重的人见太多了,大多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理性公正正确而已,实际上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有的人逻辑不通,表达能力也差,自我矛盾还浑然不知。φ( ̄∇ ̄o)
一切那么和谐,又那么苟且,有那么狗血。
歌词拓展了一下。
这两个人价值观差这么大,还互相无法理解,能在一起七年也是挺神奇的。预感这段感情不太妙。
我在想那天我回复你,三次不回复就取消订阅的规则,我还写了博文,但是觉得很不成熟的思想。太显学了。太势力,有所求的感觉。想想我那定义的几个规则还是默默取关就好了。如果因为这个准则换来的留言或者什么的,也是强迫的。顺其自然吧。
哈哈哈哈,我没当真,你不需要感觉到压力。
科学的尽头是神学
大体上没错,但是得补充一下哲学在中间的作用。科学、哲学和神学是三个不同的领域,各自有不同的方法论和关注点。
科学是基于经验的学科,强调通过观察、实验和数据来获得知识。科学方法本质上是经验主义的,依赖于可验证、可重复的实证数据,因此它在某些方面是有局限性的。科学关注的是自然世界和现象的规律,但它并不直接探讨“存在的终极原因”或“存在的意义”等超越经验的层面。
哲学与科学方法有重要的区别。哲学不仅关注“经验”,还探讨经验的局限性和合理性。哲学家会深入研究知识的来源和本质,特别是“先验”和“超验”问题。先验知识指的是那些无需依赖经验而能通过理性推导得出的知识,例如数学定理和逻辑推理。超验则指的是超越常规经验的事物,涉及形而上学的问题,比如存在的本质、宇宙的终极原因等。这些问题无法通过科学实验来验证,但它们是哲学探讨的核心。
神学的核心是探索超验问题,尤其是与神、宗教信仰、宇宙的终极意义以及灵魂等相关的议题。神学的出发点是宗教信仰和启示,关注的是“超自然”存在和行为,诸如神的属性、宇宙的创造以及宗教经典的解读等。
科学、哲学和神学三者既有联系,也各自独立。科学通过经验探索世界,哲学在理性上探讨世界的深层结构和知识的根基,而神学则从信仰的角度探索超越经验的终极问题。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还是很有道理的
是的,无论是宗教信仰者,还是无宗教信仰的人,都不应该过度干预对方,两者没有谁比谁高一等之说。每个人有自己的价值观,是生命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说某种大环境下某种信仰方式占据了主流,自己与大环境有相同信仰就比人高人一等,那完全是曲解了信仰自由的概念。
一聊信仰:有一天,人们意识到生命是虚无的时候,便进入到了哲学溺水的阶段。于是从古自今的哲学家都在寻找对抗“虚无”的方法。“信仰”是第一种,也是最直接的。克尔凯郭尔认为,人是因为理性才导致了痛苦(虚无)。所以解决方案是通过信仰来避免过分地陷入理性之中。一旦选择信仰这个解决方案,一些人可能会试图通过完全放弃理性思考的方式,以证明自己的“神性”(因为神可以指引他的一切)。小红书帖子里的这个男友,就是类似的情况。
二聊尊重:尊重本身还是受制于个体的道德标准。比如之前我做过一期聊性癖的测试节目,里面提到了“福瑞控”,然后试着从底层逻辑拆解了福瑞作为符号时挂钩的性癖。我一画师朋友看了这期节目,觉得我很“不尊重”以他为代表的喜欢福瑞的群体。所以我们展开了讨论,他认为喜欢福瑞的人只是因为它毛茸茸的样子很可爱、以及兽性带来的安全感,并不会涉及到性这件事。而我则认为,我呈现的观点并没有指向所有喜欢福瑞的人都希望和福瑞发生性关系,而因为福瑞唤起性欲的人,或许是因为符号的刺激,而这个符号跟毛发、强壮、被征服欲等等原始符号挂钩。所以吵来吵去,我尊重的是各式各样的“性癖”,他尊重的是“喜欢福瑞的纯粹性”。最后我们试着同步赛道——“是不是有人会因为福瑞产生性欲”、“是”、“三次元里是不是还有穿着福瑞装发生性关系的”、“是”,“那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尊重这群人的存在”、“是”‘、“那他们的存在会颠覆你作为福瑞控的纯粹性吗”、“不会”、“那你画完兽图会因为硬了去撸一发吗”、“会”、“那不就得了”。
对于许多宗教信仰者而言,放弃理性思考并非罕见现象,这种大概算是宗教狂热者。许多人会全盘接受教会或宗教团体所灌输的教义,而不加以质疑或独立思考。当宗教机构传达错误的观念时,信徒往往照单全收,毫不反思。这种行为,正是一种“迷信”,即放弃理性判断,盲目接受权威的教义。
正如我过去曾表述过的,哲学是先验的,神学则是超验的。两者分别属于不同的领域,虽然各自有其独立的逻辑体系,但它们并不相互排斥。相反它们可以互为补充,共同构建对存在、意义和终极实在的理解。宗教信仰可以在某些层面上为个体提供无法通过哲学获得的精神慰藉,但它不能取代哲学的理性追求和批判精神。
关于尊重,我认为由于完全理解他人对很多人来说过于苛刻,无法要求每个人都感同身受。我们应尽量避免对他人选择进行不必要的干涉,并且平等看待“不同”。但如果他人的行为对他人或社会造成伤害,批判和反思仍然是必要的。尊重的核心在于承认他人的自由和尊严,同时保持理性与伦理的审视。
题外话,我喜欢福瑞可能介于发生性关系和单纯喜爱之间。比如福瑞的确很可爱,也想看福瑞展露出色色的样子,但是我并没有幻想自己和对方发生性关系,不过抱住去体验毛茸茸的毛发和体温很棒。如果发生性关系的话更想要的还是想要和人吧。
所以很快,在后来的哲学家观点里,尼采就提出了“上帝已死”的论点,“信仰并不是解决方案,而是一切问题的源头。”因为提供了“彼岸”,而让人忽略了“此岸”正在发生的、需要逻辑和批判思考的与“神”悖驳的事情。当然,进入到哲学和神学的视角,其实就没有对错了,这是我喜欢这两门学科的原因。
关于尊重补充一点,不仅仅是道德标准,还有“见识”,其实见多了,自然就不会用内心那仅有的认知去否定超脱认知的存在。
关于福瑞,其实我当时做性癖的节目,就是在构建这样一个坐标,性癖是在里面游走的,而不是所有福瑞控都希望和福瑞发生性关系,在这个坐标轴上面游走的时候,就会有深有浅,但是性癖符号就有了讨论的乐趣。比如福瑞的体毛、肌肉本身指向生殖能力这个原始符号,是阳具崇拜的裂变,只是因为随着现代社会进化,原始符号越来越细分,才有了现在的性癖或喜好,而原始坐标是征服-被征服/生-死。
我没有宗教信仰。
有些宗教打着信仰的幌子支配教众,从而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是的,无论是某些其他宗教还是基督教会,如果真的是宣扬爱他人等善举的,那都还好。可惜很多都变了味,失去了信仰的纯正性,以至于对他人产生了伤害。有的是作为揽钱的幌子,有的是进行精神控制,让信徒产生一些极端思想和行为,或者是完成某些政治目的,这些都是挺恶心的。这也是为什么,我讨厌国内的多数宗教群体,也不喜欢境外的很多宗教群体的原因,这在往期文章内也聊过。
读完感觉内心直接升华了 说的太富有 太有哲理了 哈哈 还有 这是心之所想 亲笔吗
感谢阅读,我也是突然有感而发(/ω\)